2019-04-29 09:48:27 【 字体: 】
闵行区人民法院 陈 满
区法学会青年普法志愿者代表发言
尊敬的各位领导、老师,各位志愿者:
我是闵行区人民法院的青年干警。就在前几天,我很巧地与大学同学正好聊起了基层普法。
我的同学现在是陕西某村的第一书记,他跟我说,他们村民里,没有一个是正儿八经学过法律的,更别提精通,村里的村民由于法律意识淡薄铤而走险经常被不法之人利用。有时候,本是受害者的群众不能理性发声,只能用极端手段为自己讨一句公道,这对于基层组织的建设、管理和发展,无疑是一种毁灭。然而村里的普法活动也仅仅是停留在“发传单”“放广播”这样的原始手段,他说在这样一片干涸的土地上,多么希望能开沟挖渠,为村民解解法律的渴。
听到这个比喻,我觉得很形象,但是也很揪心。一方面我仿佛看到基层群众对法治热切的眼神,他们的迫切需求有利于普法工作的推进。另一方面,层出不穷的问题也警醒着我们普法依旧任重道远。
我曾经在想普法者到底是一个什么身份?是给群众讲法律课的老师?还是像为客户解决问题的法律客服?
早在战国时期郑国的子产首次将成文法铸在象征诸侯权利的铜鼎上公布于众,自此法律便为民之所用,知法懂法也成为了人民群众的一种权利。而我们在座的青年法律工作者、青年法律学者很幸运地接受了高等的法学教育,受到良好的法律环境的熏陶,我们更加应当将我们所掌握的法治文化资源回馈给培养过我们的社会,去倾听人民群众的声音,用我们接触到的法治思维为他们带去依法维权的武器。
《管子》中讲到“和民一众,不知法不可”,建设法治社会,需要人人知道法懂法遵法,此时此刻我们被社会、被人民需要,所以我认为青年普法者更是回馈者和倾听者。
我的母校是一所政法学校,校园里有一块非常醒目的大石头,石头上有十六个字作为学校的育人理念,最后四个字是“平民情怀”,法治若脱离群众便如无根之木,法治宣传若不扎根基层就没有生命力。今天我代表青年法律志愿者郑重表态,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我将主动走进基层、倾听群众呼声、弘扬法治精神,让法治之花盛开在每一寸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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